苗木检疫邀请函的期限(苗木检疫证明怎么开)
1. 苗木检疫证明怎么开
植物检疫证的办理一般需要一下几个要求和步骤:
1、省间调运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及其他应该检疫的材料,由省级植物检疫机构及其授权的县市级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省内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及其他应该检疫的材料由县市级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2、植物检疫证书应该加盖植物检疫机构专用章,并由专职植物检疫员署名签发,授权签发的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还应当盖有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的专用章。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
2.审查和决定。经产地合格的,申请人以《产地检疫合格证》在产地换取《植物检疫证书》。未经过产地检疫的,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按照《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对调运植物或植物产品及相关设施进行检疫,根据检疫结果决定是否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承诺时限:以《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取《植物检疫证书》的,当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经现场检疫或室内检疫合格的,在检疫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2. 苗木检疫证2019年新规
“三证”是指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产地检疫证。“一签”是指苗木标签。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审批局核发。检疫证由森防站核发,苗木质量合格证及苗木标签由种苗管理站发放。
3. 苗木检疫证是什么意思
兰花商品苗,顾名思义就是可以像商品一样允许进入市场流通交易的成品兰花苗木
苗木必须有两证一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确规定,在林木种苗的出圃、调运、使用过程中需持有“两证一签”,即“苗木检验证”、“苗木检疫证”、“苗木产地标签”。苗木检验证:由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的质检员签发、为苗木使用者提供有关苗木质量确切信息的证书,如苗木种类、苗高、地径、级别等,以保障苗木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苗木检疫证:由当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部门签发的证书,针对需要向外县(市、区)调运的苗木,以防止危害性病虫害传播蔓延。苗木产地标签:由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的质检员签发,能使种苗购买者详细了解所购种苗的品种及其特性,保购买者利益不受侵害。
4. 苗木检疫证需要几天办理
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登陆申办系统。
2.申请人在线填写业务表单或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申报;
3.窗口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提出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4.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如果是不予受理或材料需要补正的,提出不予受理的原因或补正材料的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5.窗口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申办系统。
6.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窗口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提申请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到现场的苗圃地对苗木进行检疫检测,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林业);有发现林业检疫性或危险性有害生物的苗木出具《疫情处理通知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取证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5. 苗木检疫证的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在林木种苗的出圃、调运、使用过程中需持有“苗木检验证”、“苗木检疫证”、“苗木产地标签”。
“苗木检验证”是由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的质检员签发、为苗木使用者提供有关苗木质量确切信息的证书。通过这一检验证明,可使所用苗木的质量得到保证。“苗木检疫证”是对需要向外县(市、区)调运的苗木由当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部门签发的证书,可有效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苗木产地标签” 标签内容应当与实际相符。标签内容包括:林木种子类别、树种或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植物检疫证书编号、净含量(数量)、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者或经营者名称、地址。标签由县林业局种苗站负责向省种苗管理局领取并发放。
6. 苗木检疫证明在哪里开
植物检疫证的办理一般需要一下几个要求和步骤:
1、省间调运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及其他应该检疫的材料,由省级植物检疫机构及其授权的县市级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省内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及其他应该检疫的材料由县市级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2、植物检疫证书应该加盖植物检疫机构专用章,并由专职植物检疫员署名签发,授权签发的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还应当盖有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的专用章。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
2.审查和决定。经产地合格的,申请人以《产地检疫合格证》在产地换取《植物检疫证书》。未经过产地检疫的,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按照《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对调运植物或植物产品及相关设施进行检疫,根据检疫结果决定是否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承诺时限:以《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取《植物检疫证书》的,当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经现场检疫或室内检疫合格的,在检疫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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