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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园林苗木容器育苗的发展前景(园林苗圃育苗新技术有哪些?)

更新:2023-03-30 00:57:06归类:鲜花资讯人气:4

1. 园林苗圃育苗新技术有哪些?

1、准备工作。移植前对树苗进行分级,大小一致,分区栽植,有利抚育管理和减少树苗分化。

2、移植季节。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树种特性而定。一般春季是各树种移植的时期,各树种移植的次序根据发芽早晚决定。在秋季温暖、湿润地区,也可行秋季移植。一些常绿树种还可在雨季移植。

3、移植密度。取决于树苗的生长速度、苗冠和根系的发育特性、树苗的培育年限、使用的机具等。一般针叶树的株行距比阔叶树小,使用机械管理的行距应大些。

4、移植方法。可用移植机进行移植。人工移植一般用穴植和沟植法。就树苗而言,分裸根移植和带土球移植两种。

5、抚育管理。树苗移植后立即灌水1~2次,扶正倒状树苗并平整移植区。然后根据树苗生长特点进行灌水、中耕除草、追肥、防治病虫害、除蘖抹芽等项工作。对多次移植的大苗还要整形修剪。

2. 园林苗圃主要任务及其生产育苗特点

1.苗圃的位置 首先,苗圃应设立在苗木需求的中心,这样可以减少运苗过程中苗木失水而导致的苗木质量下降,还能够提高对当地生态环境条件的适应性,苗木栽植成活率高,生长发育好。

其次,苗圃地的交通条件要好,宜靠近铁路、公路或水路,以便苗木和生产物资的运输。第三,苗圃尽可能靠近相关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以利于获得先进的技术指导和获得最新的生产动态,并且利于信息传递和苗木销售。另外还要注意,苗圃附近不能有排放大量煤烟、有毒气体、废料和工厂等。2.地形、地势及坡向 苗圃地宜选择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地势较高、地形平坦的开阔地带。坡度的大小,通常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条件和育苗要求来决定,比较粘重的土壤,坡度适当大些,在砂性土壤上,坡度宜小些。地下水位较高(在1米以上)的低地、过于肥沃的平地、光照不足的山谷、重盐碱地和苗木易受冻害的冷空气汇集地(风口、峡谷等)均不宜做苗圃。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不同坡向,光照、水分和土层厚薄等往往不一样,这些原因都会对苗木生长有较大影响,应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选择应用。3.土壤 苗圃地土壤好坏直接影响苗木的产量和质量。一般以砂壤土、壤土为宜。在黏重土、沙土和盐碱地上育苗时,必须先进行土壤改良,分别掺沙、掺土并修筑台田后,在施用多量的有机肥,然后育苗。苗圃地土壤肥力要求中等。梨喜微酸性土壤,苗圃地常以中性、微酸性为好。4.灌溉条件 种子的萌发或插条的生根发芽都必须保持土壤湿润,而且幼苗生长期间根系浅,耐旱力弱,对水分要求严格,应保持水分的及时供应。在水源不足的地方采用滴灌、喷灌等现代化灌技术。

3. 园林苗圃的育苗方式

化学除草的原理是利用化学药剂的内吸、触杀作用,有选择地防除田间杂草。除草剂能抑制和破坏杂草发芽种子细胞蛋白质酶,从而使蛋白质合成受阻,同时抑制杂草的光合作用。杂草吸收药液后一般不能正常生长,逐渐枯死。根据作用机理,化学除草可分为3种方法,一是根据作物与杂草的抗药性不同,选择某种除草剂消除杂草,而作物不受药害;二是利用作物与杂草的形态结构上的区别和根系、茎、叶分布的差异进行化学除草;三是根据作物与杂草发生时间不同,适时进行化学除草,如在栽植前施用除草剂,杀死各种杂草,待除草剂失效后再播种栽植。

三、除草剂的类型

1.土壤处理剂、茎叶处理剂和土壤兼茎叶处理除草剂

(1)土壤处理剂一般用在土壤或生长介质表面,通过杂草根系吸收或在杂草萌芽时穿过土壤表面到达发芽处而起作用。它必须在土壤或介质中溶解以提高药效,这种除草剂会在土壤中保持相当一段残效期,少则一周,多则一年或更长,因此必须慎重选择以免对后茬花卉苗木造成药害。常见的有氟乐灵、都尔以及土壤兼茎叶处理除草剂森草净、果尔、林草净等。在使用此类药剂以前必须对土壤情况有个大致了解,如土壤组成、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等,以便确定用药量。

(2)茎叶处理除草剂指除草剂通过植物茎叶进入植物体内而起作用的药剂,入土后往往失效或者效果大大降低,常采用喷洒方式施药,最常见的有盖草能、禾草克、稳杀得、拿扑净以及茎叶兼土壤处理的茅草枯、2.4-D丁酯等。使用茎叶处理除草剂时首先要对这类药剂的杀草谱、杂草敏感期以及选择性能有所了解,其次是知道要求的气候条件,特别是与降雨要有一定相隔时间。如果刚打完药下大雨,把药剂全部淋洗掉,则造成浪费。

(3)土壤兼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土壤作为媒介进入植物,也可以通过茎叶进入植物起作用。这类药剂按用药时间可分别按土壤处理阶段与茎叶处理阶段使用。

2.内吸传导型和触杀型

(1)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喷在杂草上,被杂草的根、茎、叶或芽鞘等部位吸收,并在植株体内输导运送到全株,破坏杂草的内部结构和生理平衡,使之枯死。内吸型除草剂可防治一年生和多年生的杂草,对大草也有效。

(2)触杀型除草剂喷到土壤表面或杂草叶片上,既不会被传导到其他叶片也不会传导到根部等其他部位,是通过削弱和扰乱杂草细胞膜,导致渗漏和局部死亡。这类除草剂只能杀死杂草的地上部分,对杂草地下部分或有地下繁殖器官的多年生杂草效果差或无效。因而主要用于防除一年生较小的杂草。施药时要求喷洒均匀,使所有杂草个体都能接触到药剂,达到好的防治效果。

4. 园林苗圃育苗新技术有哪些内容

1、育苗:①种子繁育:将红继木种子,在每年春季初,撒播于事先准备好的苗固土壤中,种子入土深度5- 10cm;②扦插繁育:先将鲜嫩的一年生枝条剪下,在清水中泡24小时,再剪成15-20cm长的枝条,在高锰酸钾溶液中浸泡24小时,每年9月中、下旬扦插在疏松的土壤里,每亩扦插40~50万株,插好后盖上薄膜和遮阳网,在15~25℃温度下,通风保湿1-2个月,使其生长出根和叶.

2、第一次移栽:待苗圃内的树苗长至15-50cm时,在每年的春季,人工移栽到密植园林的土壤中。每亩移栽1~1.8万株,施足底肥,培土后浇足水分,使树苗成活,让它自然生长2-3年。

3、单株树苗定杆:待第一次移栽成活后的树苗长至50-100cm时,选择根主杆予以保留,剪掉其他分枝.。

4、第二次移栽:待树苗在密植林地生长3年以上时,在每年的春季,将树苗带土移植至目的林地,每亩栽100~150株,入土深度0.5~1米,施足底肥,培土后浇足水分,移栽时只保留1根主杆,剪掉多余分枝,让其成活、生长。

5、定杆:在每年冬季和春季对成活的树苗进行1次修剪,对2米以下主杆的分枝一律剪掉,对2米以上的分枝保留2-5根,将多余分枝剪除。

5. 园林苗圃育苗新技术有哪些种类

育树苗正确方法是片林培育

 将一般绿化树种(如建柏、樟树、银桦、扁柏等)小苗成片栽植于林地,根据需要可逐年抽取苗木利用。 上述育苗方式,前两种适宜雪松、龙柏、金松、南洋杉等珍贵树种培育树苗,其移植密度较大,一般要移植2次;而后三种适宜一般树种培育树苗,其移栽密度较小,一般只需移植1次。

6. 园林育苗播种技术要点

第一条 为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搞好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城市、县镇、工矿区的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㈠ 公共绿地:指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的绿地。

  ㈡ 专用绿地: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和居住区内的绿地。

  ㈢ 生产绿地:指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㈣ 防护绿地:指城市中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㈤ 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

  第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城市园林专业队伍的工作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的作用,为城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五条 绿化城市,人人有责。城市居民要履行植树绿化义务, 积极植树、 种草、栽花。城市中所有单位都要搞好本单位的环境绿化,积极参加城市绿化活动。各城市要加强园林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工作,逐步形成人人参加植树绿化、爱护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城市规划部门会同园林部门共同编制,园林部门组织实施。凡规划确定的绿地,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变动时,应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要根据当地特点和条件,合理布局,远、近期结合,点、线面结合,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每个城市都要有与人口相应的绿地面积,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近期内凡有条件的城市,要把绿化覆盖率提高到百分之三十;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每人三至五平方米。本世纪末,城市中一切可以绿化的地方都要绿化起来,做到“黄土不露天”;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每人七至十一平方米。

  城市新建区的绿化用地, 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 旧城改建区的绿化用地,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必须按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各类绿地在施工前要做出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经过审查批准。绿化建设所需投资应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各单位新建、扩建项目和统建居住小区的投资中,应包括绿化费用。城市给水规划和建设计划中,应包括绿化用水的管网和计入绿化用水量。

  第九条 园林建设要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园林艺术传统,注意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努力创造适应现代生活的新型园林风格。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园林的性质、要求和当地条件,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要提倡主要以植物材料造园,园林建筑和其他设施应安排适度,不要过多。园林建设既要讲求艺术,又要经济合理,做到投资省,效果好。

  第十条 动物园的建设要严格控制。新建或扩建动物园必须具备饲养、医疗、卫生防疫等物质设备和技术条件,不可盲目发展,不要片面追求动物品种数量。笼舍建设要朴素自然,尽量适应动物的生活习性,不要华而不实。

  第十一条 有条件的城市应建设和发展植物园,作为园林植物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的基地,也可开放供观赏游览。要大力收集植物品种,搞好引种驯化,培育适宜本地生长的优良品种,丰富园林绿化的植物材料。

  第十二条 苗木是园林绿化建设的物质基础,要重视城市园林苗圃建设,逐步做到苗木自给。园林苗圃用地面积应为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至三。园林部门在搞好专业苗圃建设的同时,还应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工厂、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开展群众育苗。

  第十三条 绿化工程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树木花草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 园林绿地的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由城市园林部门经营管理。专用绿地和其他单位营造、管理的防护林带,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园林部门在业务上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绿化任务大的单位, 应有专业队伍或专职人员负责专用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城市园林绿地,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占用。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是广大群众观赏游憩的场所,必须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美观, 设施完好, 并不断充实植物品种,提高园艺水平。为保证公共绿地有良好的秩序,确保游人及园林设施的安全,园林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办法和游览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绿地内的饮食、照相、小卖等服务业,由园林部门经营管理,业务上接受商业服务部门的指导。

  园林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在园林绿地内举办一些有利于发挥园林功能的生产事业,增加收入,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第十八条 园林绿地内的文物古迹,要认真加以保护。要护持其历史特点,维持其原有面貌,不得随意改建、拆迁。文物古迹及古典园林的周围,不准建设高度、体量、色彩、风格不协调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第四章 园林植物的养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 园林绿地内的植物应妥善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许在园林绿地内毁损花木、倾倒污物、堆置物品、挖砂采石、割草取土、放牧捕猎、开荒垦殖。为保证园林植物生长繁茂,要切实搞好养护管理,适时松土、灌溉、施肥、修剪和防治病虫害。

  第二十条 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统称古树名木。古树名木是活的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树权均为国有。要建立档案和标志,进行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城市中的古树名木,由园林部门负责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由各单位负责养护,园林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 城市园林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归园林部门所有。各单位在其管界内自行种植养护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单位所有。居住区内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负责此居住区绿化的部门所有。私有庭院个人种植养护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 城市植树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美化城市,所有树木都要加以保护。 无论公有或私有树木的砍伐, 均需报园林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园林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砍伐。

  第二十三条 行道树及干道上的绿化带,由园林部门负责管理。行道树与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发生矛盾需要修剪时,由线路管理单位与园林部门协商进行修剪。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经申请批准砍伐非本单位所有的树木时,应按园林部门规定的标准补偿绿化费。申请伐树单位,须按规定补植树木。

  第二十五条 引进种苗必须进行检疫,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种苗不准引进。珍稀和濒于灭绝的苗木及其种质资源的交换、引进,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

  第二十六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主管全国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的城市建设部门主管本省、市、自治区的园林绿化工作。各城市的园林局(处)管理本市的园林绿化工作。

  第二十七条 园林部门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改善园林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加强业务培训,发挥科技人员作用,提高园林职工队伍的文化、技术水平。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六章 奖 励 和 惩 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在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和建设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破坏城市园林绿化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以赔偿、罚款。赔偿及罚款标准由各地规定。对拒不交纳赔款、罚款的单位,其应交款数可由银行直接划拨。对情节严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城市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施行。以往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办法,如有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7. 园林苗圃育苗新技术有哪些项目

一、果树育苗方法的选择

果树育苗,既可以此案去扦插嫁接育苗的方法,又可以采取种子育苗的方法。但为了保证果树保持优良的遗传基因,最好采用扦插嫁接育苗方法进行繁殖,但对于培育一些新品种的树苗中,也可以采用种子播种育苗的方法。

二、果树育苗快速生根、高成活率小技巧

为了促进树苗快速生根,提高育苗的成活率,增强树苗的生理抗性,大部分人在育苗时可能都会选择使用生根粉和生根剂。老农说,“生根粉和者生根剂,虽然能够有效调节根系的生长,省下很多管理时间,但是现在市场上卖的生根粉和生根剂名目繁多,质量也好坏不一,质量没有保障,而且要是大批量育苗,就需要大批量的购买,虽然价格不贵,但量很大,也需要一笔不小的投入。此外,如果这些生根剂或者生根粉使用不当,也往往会造成果树后期只长根不长果,甚至还会造成果树发生早衰现象。

对于果树育苗生根,老农根据自己的经验给出了几种成本低、效果好的生根小妙招:

1、米醋水溶液生根法:用质量比较好的米醋,按1∶100比例兑水配成溶液,并把插条放在溶液中浸泡10小时左右,能大幅提高扦插育苗的成活率,使扦插苗长得更快、更壮;此法适合用来浸泡如葡萄等果木插穗。

2、阿司匹林溶液生根法:用0.01%的阿司匹林溶液浸泡插条,能显著提高发芽率;用0.05%的阿司匹林溶液浸泡移栽苗木,能大幅缩短缓苗期,防止苗木干枯,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3、维生素B12溶液生根法:用医用维生素B12针剂与凉开水1倍稀释,把插条剪口下部放在溶液中中浸泡5分钟再进行扦插,能够明显促进苗木的根系生长,同时开业可以促进苗木体内组织愈合。

4、柳枝浸泡溶液生根法:把柳枝嫩条,去叶剪成短枝,按照1斤柳条加0.75-1斤清水的比例浸泡10天,然后捞出柳条,再把插条放在浸泡柳条的溶液中浸泡5小时后进行扦插,扦插苗一般一周左右即可快速生根,不仅成活率极高,而且生长更加健壮。

5、蔗糖溶液生根法:把蔗糖用开水冲成10%左右的溶液,冷却后把难生根的果树插条底部放在其中浸泡5小时后再扦插,也具有十分显著的生根效果。注意,如果是生根很慢的插条,可以适当把糖溶液的浓度适当进行加倍,糖液浓度越高,浸泡的时间同时要相应的缩短。

另外,要想果树苗培育的好,就要首先把苗木生根工作做到位,而要想苗木发根快、生根好,还要全面做好穗条采集、储存、剪接、整地等每一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想要培育树苗的种类以及扦插穗条的情况,因地而制宜的采取正确的扦插嫁接方法,才能确保每一棵果树苗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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